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1-05-25 12:51:21
网讯:2019年夏季毕业、学位授予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完善和优化研究生的多渠道出口,预计2019年夏季毕业但未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办理结业离校。现将研究生办理结业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证书办理条件:
1.我校2016级、2015级、2014级、2013级博士研究生,已缴清学费,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公共必修课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2.我校2016级、2015级、2014级硕士研究生,已缴清学费,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公共必修课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二、时间安排:
1.7月10日前,研究生将结业材料提交至学院;
2.7月12日前,各学院审核结业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将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学位办。
三、研究生需提交至学院的结业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结业、肄业、学习证明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成绩单原件三份(研究生院培养办出具);
四、证书领取
研究生持离校通知单(附件2)到各学院辅导员处领取结业证书。(预计7月16日领取)
五、特殊说明
1.研究生以结业形式终止学籍,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已颁发结业证书的,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预计2019年夏季毕业,本批次未能按期毕业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可延期毕业,在下学期(9月1日前)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即视为本人申请延期毕业。
3.预计2019年夏季毕业,本批次未能按期毕业且未办理结业的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被学业预警的研究生,须以退学(自愿退学和退学处理)形式结束学业。研究生院将于下学期开学(9月份)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4.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时办理结业。
免责申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收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