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09-04 12:08:48
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的考核,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考核方式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文献综述试和考查等。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遵照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规定,其中院级必修课一般为闭卷考试,并由学院保留试题和试卷。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研讨课及实验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
2.命题要求
各门课程的考核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生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注意考察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时应明确各部分试题的分数。试题的内容、文字、图表、应仔细核对,作到试题准确无误。
3.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可采取百分形式打分和描述性打分。百分形式打分60分为合格。描述性打分标准为:①通过形式: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表示考评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②等级形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A”表示成绩在85分以上,“B”表示成绩在75分到85分之间, “C”表示成绩在60分到75分之间,“D”表示成绩在60分以下,即不及格。
4.成绩登录
研究生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登录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并将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备案。本学期考试成绩应于考试周结束后两周内录入,最晚不能超过开学后两周。
研究生考试试卷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具体保存要求按各学院的具体规定,一般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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